本项目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招标, 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就餐人数约 1,900 人, 合同期 1 年, 发布日期 2026-07-01。
一、加工场所与设备要求
1. 加工场所面积
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需符合相关规范标准。
2. 必备设备设施
需配备“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并接入监管后台、食品检验室(含快速检测设备)、专用清洗消毒设施、热链/冷链配送设备、留样冷藏容器及专用配送车辆(已备案且每日消毒)。
二、就餐服务规模
1. 供餐类型与人数
仅提供午餐服务,预计日均就餐人数约1900人(最终以实际需求为准),无其他餐次供应。
2. 供餐方式
采用集中配送模式,加工环节需完成独立包装,禁止在校分餐;可选择热链(60℃以上保温)或冷链(8℃冷藏,复热后供餐)配送,冷链需就近设复热点(30分钟车程内)。
三、餐费标准与成本承担
1. 餐费标准
餐标价格待定,由家长全额支付,无政府或校方餐补政策。
2. 服务商承担费用
包括食品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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