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企业食堂招标, 位于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 合同期 1 年, 发布日期 2026-04-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食堂面积与设备
招标涉及两处食堂的部分档口,具体面积未在公告中明确,但要求服务商现有店铺营业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作为资质条件。设备方面,厨房已配备水、电、气基础设施及灶台、排烟系统;服务商需自备餐厨用具、加工设备、冷藏设备、装饰灯箱及牌匾,合作期满后设备归委托方所有。
2. 就餐情况
每日提供一餐或二餐(区别于现有食堂品种),具体每餐人数未在公告中说明。基于行业估算,钢厂区域档口日均服务量可能在200-500人次。餐标方面,要求饭菜足量优质、品种多样、价格合理,但无具体餐标金额;委托方负责主要食材配送,费用从销售收入扣除。餐补情况未提及。
二、财务与合同细节
1. 承包方承担费用
服务商需承担自备设备费用、员工健康证及体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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