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招标, 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 合同期 1 年, 发布日期 2026-04-03。
一、就餐情况
1. 提供餐次
一日三餐,具体时间为早餐7点、午餐12点、晚餐18点。
2. 就餐形式
2公里以内需提供独立餐区和餐具,确保环境整洁、通风良好;2公里以外需按时间节点提供配餐及餐具。
3. 食品留样要求
每餐食品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每样不少于125克,由服务商承担执行责任。
二、餐标与营养标准
1. 餐标金额
每人每天餐饮标准为45元,实际结算以就餐人数和天数为准。
2. 食物定量标准
每日人均供应量:粮食600克、畜肉180克、禽肉80克、蛋类100克、水产类150克、奶及奶制品300克、豆类及其制品80克、植物油90克、蔬菜700克、水果400克、菌藻类50克、调味品类占比10%。
三、财务与合同细节
1. 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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