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招标, 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 合同期 1 年, 预算约 4,610,000.00 元, 发布日期 2026-01-29。
一、基础设施与设备要求
1. 食堂面积
服务商需具备独立的餐食加工场地,食品处理区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场所面积应满足加工制作和配送需求,具体标准未在公告中明确,需符合《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
2. 设备情况
服务商须配备符合配送需求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保温设施、监控系统(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保存30天以上),以及满足工艺流程的设备布局,确保生产用水、餐具消毒等环节合规,设备设施需与从业人员数量、配送规模匹配。
二、就餐服务详情
1. 就餐人数
公告未直接提供数据,基于预算金额推算,预估日均服务人数约1300人(含教职员工及学生),具体以实际合同执行为准。
2. 提供餐次及规模
服务内容涵盖多餐次,具体餐次数量未在公告中明确,但要求满足集体用餐配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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