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企业食堂招标, 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合同期 3 年, 发布日期 2025-11-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面积与设备
门店总面积约210平方米(北区约126平方米,南区约84平方米,具体以实测为准)。服务商需自备经营设备,并确保满足用电量、排烟系统等物业条件;中央空调使用费需分摊,售卖窗口需配备食物防护设施以保障卫生安全。
2. 就餐情况
未明确提供就餐人数或餐次细节。基于断面流量参考(106,000辆/日),服务商需自行预估潜在顾客规模。经营范围为传统小吃类(禁止售卖臭豆腐、烧烤等刺激性气味产品),须避免与现有门店(牛牛站、沙佰味、地方特色小吃)冲突。
二、费用与预算
1. 承包方承担费用
服务商需承担:物业费(36元/平方米/月)、中央空调分摊费、装修费用(装修期20天)、竞价保证金28.96万元。若3年基准经营管理费超200万元,需额外缴纳3个月基准费作为履约保证金。
2. 预算金额
年限低基准营业额1609.12万元,基准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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