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企业食堂招标, 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合同期 3 年, 发布日期 2025-11-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食堂面积
门店总面积约210平方米,其中北区约126平方米,南区约84平方米(具体以实测为准),需用于传统小吃经营。
2. 设备情况
服务商需自行配备必要设备,包括用电系统、排烟系统等;中央空调使用费根据实际分摊。设备需满足食品安全要求,如售卖窗口采取防护措施。
3. 就餐情况
提供全天小吃服务,无固定餐次划分;潜在客户基于日断面流量106,000辆,估算日服务人数需现场评估(通常服务区转化率约10%-20%,建议实地调研)。
4. 餐标情况
无固定餐标,商品定价不得高于品牌城市标准连锁门店体系,需执行价格管控政策,确保明码标价。
5. 餐补情况
无相关信息,不涉及额外补贴。
二、财务与合同细节
1. 承包方承担费用
包括物业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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