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招标, 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 合同期 1 年, 发布日期 2025-10-27。
一、项目需求与设施情况
1. 食堂面积
- 中央厨房食品加工区域需不少于500平方米,若服务商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内无现有设施,须承诺于2026年5月25日前建设完成并取得资质。
2. 设备情况
- 需配备集体用餐配送所需的专业设备,包括烹饪、冷藏、消毒、运输设备等,具体标准需符合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并提交专业人员技术能力证明。
二、就餐情况
1. 就餐人数
- 具体人数未在公告中明确,但基于平潭学校规模,预估每日供餐量在数千至数万份(需以实际签约学校为准)。
2. 提供餐次
- 公告未指定具体餐次,校外供餐通常以午餐为主,可能包含早餐或晚餐,视学校需求而定。
3. 每餐人数
- 未详细说明,取决于服务覆盖的学校数量和学生参与率。
三、餐标与补贴情况
1. 餐标情况
- 公告未提及具体餐标,参考福建省学校供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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