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广告发布提示公告

2020-06-04 10:42:12 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了深入贯彻《广告法》《食品安全法》,引导广告发布主体强化食品广告审查,规范食品广告发布行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我省食品市场秩序,现就食品广告发布提示如下:


  1.发布食品广告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版权所有 2007-2025 © 团膳网(Tansent)

经营许可证号:沪B2-20180739

ICP备案号:沪ICP备07009038号-1

公安备案号:31011302005044

总部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联友路118号A309

团膳网
档口立方 (档口商户专用)
膳管邦 (项目经理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