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吐槽!餐厅使用预制菜到底要不要明示?

团膳学苑

2024-11-13

0
0
0
355

11月11日,罗永浩在其社交平台就餐厅使用预制菜却未提前告知消费者的行为进行了一番“吐槽”,引发了网络热议。


他在微博表示:“不反对预制菜,但餐厅不声明卖的是预制菜,这本质上就是一种欺骗。即使真的做到了宣传的‘安全美味’,这还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欺骗”。


图源:微博


该帖发出后,相关点赞量和转发数颇高,评论区更是聚集了大量网友对“预制菜”展开了一番讨论:


“我不介意预制菜,但是你不能骗我这是现做的”

“过去在餐厅能吃到现点现做的鱼。现在是花着活鱼的钱,吃着加热的鱼”

“餐厅应当给予消费者选择权,不要骗”

......


总结来看,消费者对餐厅使用预制菜却不提前告知,表现出了极大的反感。


实际上,预制菜在餐饮行业的使用非常普遍,消费者对于预制菜也并不陌生。当前最大的争议点在于,餐厅是否要向消费者“明示”使用了预制菜



今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明预制菜的定义和范围,并提出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推动预制菜赛道规范化发展。


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相关通知后,各省市跟进,相继颁发新规,规范了预制菜在餐饮的使用。


比如江西,近日就发布《关于强化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完善预制菜标准体系的同时,还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鼓励知名餐饮品牌示范引领,主动公开使用预制菜加工的菜品名称、预制菜供货商等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图源:后山主人


再比如四川,日前也印发《四川省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就特别强调,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预制菜进行烹饪的,鼓励在餐饮服务场所或外卖平台网店上将预制菜信息明示告知提醒消费者,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而在稍早前的10月,重庆更是出台了全国首个餐饮菜品描述地方标准,要求餐饮服务场所菜单或点餐系统上应包含菜品信息描述,包括是否使用预制菜等关键信息。


在多方关注下,目前我国预制菜赛道也正朝着规范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尤其是在预制菜标准打造上,为了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越来越多的预制菜标准密集出台。


比如今年3月,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规范预制菜产业发展,加快制定完善预制菜相关标准,持续开展预制菜风险监测和评估,进一步严格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的通知,再次强调要加快制定完善预制菜产业相关标准;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其中包括推动制定预制菜国标。


图源:北京商报


随着系列法规标准的逐渐完善,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表示愿意接受预制菜。


根据最新的预制菜消费调研数据显示,完全不接受预制菜的受访消费者仅占20.4%;26.8%的受访者表示愿意因购买预制菜带回家自己做;37.4%的受访者认为,只要菜品质量有保证,可以接受预制菜。


红餐产业研究院执行院长唐欣表示:“当前倡导的预制菜明示制度,并非是硬性规定,所以目前还是有不少商家选择不明示。不过消费者享有消费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餐厅在不告知消费者情况下使用预制菜品,一旦被揭穿,商家或将会损失消费者信任,并招来社会舆论。 与其面临这种经营风险,商家选择明示预制菜,让消费者自行选择,保障好消费者权益并服务好进入门店的消费者,或许才是长久经营的正道”。

文章来源:红餐网 作者:张丽萍 李唐


【免责声明】文章描述过程、图片都来源于网络,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

版权所有 2007-2023 © 团膳网(Tansent)

经营许可证号:沪B2-20180739

ICP备案号:沪ICP备07009038号-1

公安备案号:31011302005044

总部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联友路118号A309

APP下载 (安卓版)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码访问)
团膳网 (公众号)
团膳学苑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