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油”变“地沟油”,绵竹4家火锅店7人被判刑

红餐网

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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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绵竹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4起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案件涉及4家火锅店,共7名被告人因使用并销售“地沟油”被依法判处7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同时处罚金和禁止令。


据了解,4家涉案火锅店在经营过程中,为节约成本、提色提味,将顾客食用后的火锅剩油回收并加工成“老油”,再添加进火锅底料中销售给顾客食用。经调查,这些火锅店销售的“老油”火锅锅底数量从几十锅到数百锅不等,销售金额从数千元至上万元。


△判罚案例一


△判罚案例二


△判罚案例三


△判罚案例四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4起案件的被告人均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并预交惩罚性赔偿金,同时在县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近年来,餐饮行业违规使用“地沟油”情况时有发生,全国多地均被曝光类似案件。

比如绵阳某火锅店使用“老油”,被告人张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金川某火锅店炼制使用“老油”供消费者食用,被告人冯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75000元;更有成都某火锅店因违规使用“地沟油”,被告人付某某判刑10年,判罚1736万元……


从判罚的案例来看,国家相关部门对“地沟油”的打击力度也正在不断加大,刑期越来越长,处罚金额越来越高......

此类案例频发,再次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毕竟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舌尖上的安全又岂容忽视?


不过,随着牛油国家标准的起草和实施,不仅加强了火锅企业对于食品安全培训的重视,还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从源头到餐桌的每一个环节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这为规范餐饮行业、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持。


无论是火锅企业亦或是餐饮行业的每一份子,都应牢记自己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担当,强化食品安全培训,保证食安管理可查,确保消费者能够安心享用餐饮美食。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加强监督和支持力度,共同推动食品安全事业健康发展。
(作者:徐惠晴 李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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