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不添加”“零添加”!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

团膳学苑

2025-03-28

0
0
0
143

2025年3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标准修改单



主要包括:《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2项食品标签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等3项特殊膳食食品标准、《发酵乳》等4项食品产品标准、《调制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等3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消毒剂》1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 乙二胺四乙酸铁钠》等4项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食品添加剂 叶黄素》等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食品中锑的测定》等29项检验方法标准,以及《灭菌乳》等9项修改单。


本次公布: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增加了数字标签的标示要求,有效实现食品标签信息“可听”“可播”“可放大”等功能,切实提升消费者阅读标签的体验感和企业通过标签传递食品相关信息的效力。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以促进营养健康、维护消费者权益为目标,优化了营养标签标示要求。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完善了营养成分含量要求,新增了脂肪代谢异常配方等六大产品类别,为特殊医学状况婴儿提供精准营养支持。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标准扩大了产品品类,调整了营养成分指标和添加糖的供能比,更好地满足婴幼儿营养健康需求。


《消毒剂》标准新增了使用原则和使用方法等要求,在确保消毒效果的同时保障使用安全。


《灭菌乳》第1号修改单明确了不再使用复原乳生产灭菌乳的要求。


《食品中锑的测定》等29项检验方法标准,进一步完善了理化和微生物检验方法标准体系。



强制标示致敏物质,推荐标示“消费保存期”


在本次发布的新标准中,和大家日常选购食品息息相关的是两个关于食品标签的新标准,两项标准均设置了2年的过渡期。先来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它实施后,食品标签上将强制标示致敏物质,日期等内容的标示也将发生重要变化。


什么是预包装食品?


预包装食品,就是指预先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简单来说,我们日常购买的除了生鲜等,绝大部分食品都是预包装食品。预包装食品标签是食品的“身份证”,过去强制标示的信息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保质期等。


强制标示致敏物质信息


专家介绍,食品标签在全球食物过敏风险管理中被视为最有效的工具,为了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尽可能降低食物过敏的发生概率,新标准实施后,我国食品标签将要求强制标示致敏物质信息


图源:知食说


当预包装食品使用含麸质的谷物、甲壳纲类、鱼类、蛋类、花生、大豆、乳、坚果八大类食品及其制品作为食品配料时,需要在配料表中以加粗、下划线等强调方式,或在配料表下方通过致敏物质提示语,提示食品中含有的致敏物质。对于有食物过敏史的人群,需要特别关注食品标签上致敏物质的提示信息。


保质期以到期日的形式标示


新标准对食品日期的标示也发生了很多重要的变化,比如新标准要求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以到期日的形式标示,消费者不再需要自行计算保质期,保质期信息展示更为直观。同时规定保质期6个月以上的食品可不标示生产日期,仅标示食品保质期和保质期到期日。


新标准与国际接轨,为了避免食物浪费,规定了食品生产者可根据食品属性、食用特征等自愿标示预包装食品的“消费保存期”,作为食品的最后食用日期,供消费者参考。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一定要按照标签标示的贮存条件存放食品,不恰当的贮存会缩短食品保质期,影响食品安全和质量。


扫描数字标签 获取食品信息


另外,新标准提出,我国在国际上率先推广应用食品数字标签,食品标签将正式开始向数字化升级。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等移动设备扫描食品标签上的二维码获取食品标签信息。



数字标签相较传统食品标签没有标示版面的限制,消费者可以通过页面放大、语音识读、视频讲解多种功能了解食品信息,从而满足不同消费者阅读食品标签的需求,大大提升了消费者获取食品信息的体验感与便利性,解决部分消费者阅读信息时因字体小而“看不清”“找不到”等问题。


据了解,目前已有超过400款预包装食品应用了数字标签,新标准的发布将为数字标签在食品领域的全面应用提供规范依据。数字标签将陆续应用到各类食品包装上,消费者将会体验到数字标签的更多便利。


不允许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


很多食品企业利用消费者追求“天然”、不喜欢食品添加剂的心理,采用“不添加”“零添加”等声称吸引消费者购买。为了避免这些声称对消费者的误导,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明确提出,不允许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对食品配料进行特别强调


“不添加”“零添加”可能这样误导消费者


“不添加”只是对于生产过程的描述,与食品终产品中配料或成分的含量并不完全等同。


· 以某款“果汁饮料”举例,饮料的标签上写了“不添加蔗糖”,但其实蔗糖只是“糖”这个大家族中的一种,同时果汁中本身含有大量糖分,因此这类产品所声称的“不添加蔗糖”,绝不等于产品中不含有糖,容易误导公众。


· 有些含糖饮料会使用“不添加甜味剂”的声称吸引消费者,却造成了消费者认为产品中没有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误解。


· 更有产品会声称不添加某单一品种的食品添加剂,如不添加某一种甜味剂,实际使用了其他甜味剂作为代替,影响了消费者的正确认知。


图源:现代快报


禁止预包装食品使用“零添加”“不添加”,是为了使消费者正确了解食品标签信息,更科学、更自主地选择食品,避免使消费者盲目关注这些宣传用语,忽略了产品真实属性,对食品安全和健康造成潜在风险。


阅读配料表、营养成分表


消费者想要了解食品的真实属性,正确阅读配料表、营养成分表等食品标签信息才是关键。


· 通过配料表,消费者可以了解食品中每一种配料,包括食品添加剂的真实使用情况。


· 通过营养标签可以充分了解食品的营养信息,如不同食品可以根据营养素含量的特点使用含量声称,如高蛋白、富含膳食纤维、低脂、低钠、低糖或无糖等,相应的声称都有严格的标准规定。


· 食品中糖、钠等营养成分的含量,也会在食品营养成分表中明示,对于关注“糖”的消费者,阅读营养成分表中的糖含量才是正确选择。


营养素“1+4”扩展为“1+6”


除了食品标签的新标准,本次发布的另外一个新修订的《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比如强制标示的营养素范围扩大、增加提示语等,以此来引导食品产业营养化转型和居民饮食的健康消费。


新的标准将强制标示的营养素范围由“1+4”,即能量和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扩展为“1+6”,增加的两项是糖和饱和脂肪(酸),方便消费者根据个人需要选择消费,控制能量和脂肪、糖等的摄入。


引导消费者减盐、减油、减糖


这是因为当前我国面临的主要营养和健康问题,主要聚焦在肥胖等慢性病的高发以及由慢性病导致的死亡率的升高,这是公共卫生防控工作的重点与难点。而高盐、高脂、高糖等不合理膳食是引起肥胖、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及其他代谢性疾病和肿瘤的危险因素。


图源:嘉州发布


《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和《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中明确提出,“饱和脂肪酸的供能比控制在10%以下”“控制添加糖的摄入量,每天不超过50g,最好控制在25g以下”。为落实减盐、减油、减糖“三减”健康生活方式,营养标签目前已经强制要求标示出钠含量以及脂肪含量,本次修订在原来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对饱和脂肪(酸)和糖的要求,希望能够更加全面的展示食品营养信息,进一步指导消费者。


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


近年来,我国居民超重肥胖问题不断凸显,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率也在持续上升。当前我国6岁以下儿童超重率和肥胖率分别为6.8%和3.6%,6—17岁儿童青少年超重率和肥胖率分别为11.1%和7.9%。同时,儿童青少年时期对其口味的形成是非常重要的,要从小引导孩子们健康的饮食理念,培养清淡的饮食习惯。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要求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用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为落实“三减”健康生活方式,即减盐、减油、减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引导消费者、特别是儿童青少年关注膳食中盐油糖摄入总量,本次标准修订要求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希望能够引导儿童青少年认识到盐油糖对健康的双重影响,也体现了对这一特殊群体健康的关注。


营养标签包含这些内容


标准修订后,营养标签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营养成分作用声称以及其他补充信息


营养成分表非常重要,往往有三列数据:


· 第一列数据说明的是这个食品里面主要含有的营养素的种类;


· 第二列数据,反映的是每100克/100毫升食品或每份食品里各种营养素的含量。


· 第三列数据,是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数,反映的是这种食品中的营养素与人体每天需要量的比值。比如蛋白质,如果NRV为14%/100克,就意味着吃100克此类食品,可以满足一天蛋白质需要量的14%。


在营养素种类里面,根据最新修订的标准,必须标示能量、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酸)、碳水化合物、糖、钠,其余的营养素如维生素和钙、铁等矿物质是企业自愿标识。


营养声称包括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两种类型:


· 含量声称:即营养素高低的声称,比如,“高钙饼干”等,当钙含量比较高,达到规定的声称条件,就可以称为“高钙”。当然,不同食品可以根据营养素含量的特点做各种声称,如高蛋白、富含膳食纤维、低脂、低钠、低糖或无糖等,相应的声称都有严格的标准规定。


图源:西希营养学


· 比较声称:顾名思义就是通过跟同类型产品中营养成分的含量进行比较而得出的,如果相比之下含量超过或少于25%以上时,就可以使用比较声称,比如“钙增加了30%”“盐减少了25%”等都是比较声称。


营养成分作用声称,简单理解就是说明某营养成分对人体的营养作用。例如我们经常在食品包装上看到的“钙有助于骨骼和牙齿更坚固”,是对钙营养作用的描述。营养标签标准中对每种营养成分作用的声称都有严格的标准用语,不能随便更改。


除此之外,本次标准修订中增加了其他补充信息。为提高消费者对营养标签的关注度,允许企业按照标准规定,正确、规范地在营养成分表中标示营养信息后,采用图形、文字等方式对营养标签进行补充说明。比如可以使用消费者熟悉的油和盐替代脂肪和钠,用“卡”等替代“千焦”等,也可以使用《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的宝塔图形和核心推荐条目来宣传合理膳食和“三减”。


公告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等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 7718-2025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0769-2025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GB 10770-2025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GB 25596-2025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


GB 28050-2025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1903.72-2025 (原标准号为GB 22557)食品营养强化剂 乙二胺四乙酸铁钠


GB 1903.73-2025  食品营养强化剂 氯化钠


GB 1903.74-2025  食品营养强化剂 L-蛋氨酸(L-甲硫氨酸)


GB 1903.75-2025  食品营养强化剂 (6S)-5-甲基四氢叶酸,氨基葡萄糖盐


GB 19302-2025  发酵乳


GB 31637-2025  食用淀粉


GB 7098-2025  罐头食品


GB 19646-2025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


GB 1886.382-2025(原标准号为GB 26405)食品添加剂 叶黄素


GB 1886.383-2025(原标准号为GB 31630)食品添加剂 聚乙烯醇


GB 1886.384-2025(原标准号为GB 28308)食品添加剂 植物炭黑


GB 1886.385-2025(原标准号为GB 25541)食品添加剂 聚葡萄糖


GB 31661-2025  调制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GB 31616-2025  食用畜禽副产品加工卫生规范


GB 31648-2025  食品中二噁英及多氯联苯污染控制规范


GB 14930.2-2025  消毒剂


GB 5009.137-2025  食品中锑的测定


GB 5009.42-2025  食用盐指标的测定


GB 5009.307-2025  食品中甲醛的测定


GB 5009.300-2025  食品中左旋肉碱的测定


GB 5009.256-2025  食品中多种磷酸盐的测定


GB 31604.30-2025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31-2025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氯乙烯、1,1-二氯乙烯和1,1-二氯乙烷的残留量和迁移量的测定


GB 5009.5-202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120-2025  食品中丙酸及其盐的测定


GB 5009.247-2025  食品中纽甜的测定


GB 5009.268-2025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GB 5009.31-2025  食品中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GB 5009.229-2025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009.183-2025  食品中脲酶的测定


GB 5009.301-2025  食品中渗透压的测定


GB 5009.302-2025  食品中壬基酚的测定


GB 5009.303-2025  食品中酵母β-葡聚糖的测定


GB 5009.304-2025  食品中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测定


GB 5009.305-2025  食品中双酚A、双酚F和双酚S的测定


GB 5009.18-2025  食品中氟的测定


GB 5009.306-2025  食品中二苯醚的测定


GB 31604.61-2025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2,2,4,4-四甲基-1,3-环丁二醇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62-2025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N-亚硝胺类化合物迁移量和释放量的测定


GB 31604.63-2025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4,4’-联苯二酚和1,1’-磺酰基二(4-氯苯)迁移量的测定


GB 4789.3-2025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2-2025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诺如病毒检验


GB 4789.38-2025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埃希氏菌计数


GB 4789.30-2025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


GB 31615.2-2025  食品用菌种安全性评价程序


GB 2762-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第1号修改单


GB 19301-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第1号修改单


GB 2519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第1号修改单


GB 192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第1号修改单


GB 1886.350-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亚氮》第1号修改单


GB 96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第1号修改单


GB 5009.8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胡萝卜素的测定》第1号修改单


GB 5009.11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第1号修改单


GB 12456-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第1号修改单


以上标准文本可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数据检索平台(https://sppt.cfsa.net.cn:8086/db)查阅下载。

文章来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央视新闻、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


【免责声明】文章描述过程、图片都来源于网络,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

版权所有 2007-2023 © 团膳网(Tansent)

经营许可证号:沪B2-20180739

ICP备案号:沪ICP备07009038号-1

公安备案号:31011302005044

总部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联友路118号A309

APP下载 (安卓版)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码访问)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