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立法反对食品浪费,这些行为不再允许了!

团膳学苑

2021-07-02

0
0
0
710

《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由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被纳入法规条文的刚性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者、餐饮外卖平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个人等也一一明确。


个人:发现食品浪费可拨打12345举报

① 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文明、健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食品浪费行为;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可以通过市民服务热线反映或者向有关部门举报。


③ 个人外出就餐时应当适量点餐、取餐,主动打包剩余餐品,践行“光盘行动”。



餐馆饭店:不得设置最低消费

①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明示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标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不得诱导、误导或者迫使消费者超量点餐。


② 对诱导、误导或者迫使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浪费,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③ 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对实施“光盘行动”的消费者给予奖励或者优惠。


④ 自助餐经营者可以采取事先约定的方式,对造成浪费的消费者收取相应费用。



外卖平台:不得以虚假宣传诱导超量点餐

① 餐饮外卖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在餐品浏览页面标注餐品规格、参考分量、口味、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推广小分量、多规格餐品或者可选套餐。


② 餐饮外卖平台应当通过完善商业运营模式、优化平台交易规则、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等方式,督促引导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消费者防止和减少食品浪费。


③ 餐饮外卖平台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得采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方式诱导、欺骗消费者超量点餐。



食品生产经营者:

严管“倒奶打投”等诱导浪费的营销方式

①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规范标识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标识标注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显著、易辨识。


②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采取诱导消费者浪费食品的营销方式。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浪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媒体网络:叫停大胃王吃播等暴饮暴食内容

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的审核,不得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诱导食品浪费。违反规定的,由广播电视、网络信息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行业协会:浪费严重的餐馆饭店不能“评优”

① 餐饮、烹饪等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白律,制定、实施反食品浪费相关行业自律规范、团体标准,将反食品浪费纳入行业评优指标体系,开展行业食品浪费监测和分析评估,组织开展相关培训,为会员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


②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应当加强饮食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形成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和习惯。


③ 餐饮服务经营者以设置最低消费额等方式迫使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食品浪费的,消费者协会可以予以批评教育,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提出处理建议。


小 结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一直以来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随着社会生活不断进步发展,浪费奢侈等不正之风开始浮现,尤其是餐饮浪费现象,触目惊心、令人痛心!



为了纠正这种行为,各有关部门现加强立法,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文章来源:北京餐饮采购展览会 作者:餐小哥

图片来源于网络



版权所有 2007-2023 © 团膳网(Tansent)

经营许可证号:沪B2-20180739

ICP备案号:沪ICP备07009038号-1

公安备案号:31011302005044

总部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联友路118号A309

APP下载 (安卓版)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码访问)
团膳网 (公众号)
团膳学苑 (公众号)